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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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班

为做好我院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学生候选人推选工作,根据学校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要求学校2023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5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可择优推荐1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

奖励标准:宝钢优秀学生奖10000/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20000/人。

二、参评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具有正式学籍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三年内已获得过宝钢教育优秀学生奖的原则上不列入此次参评范围。

三、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本年级辅导员老师提出申请。

2.学院评审。学院组织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候选人材料,最多可推荐1名本科生和1名研究生作为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

3.宝钢优秀学生奖由贵州大学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5名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并从获奖者中择优推荐1名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在评选中,评优评奖委员会将重考察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并在此基础上侧重考核其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

4.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由学校提名推荐给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对资料进行审核后书面寄发各评审学校进行通讯表决,根据得票多少排序后,由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最终确认。

四、材料要求

1.所报材料需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生在校期间所有评优评奖资格。

2.评审材料包括:《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评审表》)、贵州大学2023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

3.在《评审表》的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本人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情况,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个人申报材料中,凡反映学生五种能力的获奖证明等材料(包括英语四、六级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支撑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须所在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并按目录单独装订成册随《评审表》一同上报。

4.《评审表》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评审表》中学院或系综合评价意见栏必须用文字简要说明申报学生的优点特长和特点,并注明同意上报为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字样。

5.报送材料为《评审表》《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档给本年级辅导员老师,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纸质版

五、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1.报送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须于2023824日前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2.报送地点

院学生科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处(资环楼435

 

附件:附件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doc

附件2:贵州大学2023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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