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工作例会制度

发布时间: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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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促进教学改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组织

1、由教学科研科具体组织;

2、会议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持;

3、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安排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下午举行。

二、与会人员

1、学院领导

2、各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

3、教学科研科、学生科科长;

4、根据会议需要可通知学院其他负责人和人员参加。

三、会议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和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精神、决定和指示;

2、研究制定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总结等;

3、组织、论证、拟定学校专业、课程建设规划;

4、汇报教学工作的安排和落实情况;

5、通报、交流教学情况,研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6、协调教学部门的业务关系;

7、研究确定教学基本建设工作,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风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

8、研究确定需提交院长审议的教学工作有关问题;

9、发放教学工作有关文件和材料。

四、有关事宜

1、在召开教学例会前,各教学部门需将提交的会议议题报教学科研科汇总;

2、教学科研科将例会议题汇总后,报分管教学副院长审定;

3、各系、实验中心、科室及时将其议题的有关材料按所需份数送交教学科研科,以作为会议材料;

4、教学例会按照会议议题进行;

5、教学科研科负责例会的考勤,并作好会议记录,写出会议纪要;

6、各教研室、实验中心、科室抓紧落实教学例会布置的工作;

7、教学科研科负责催办和检查工作落实情况。